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地产企业招待费,以及房地产企业招待费业务处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业务招待费是必须进管理费用的,不用调。宣传费和广告费应走销售费用科目,本年的可以调一下,若以前年度就不用调整了,反正不影响利润。其他几项如:工资、差旅费等等,如果能分清是工地管理人员和单位行政人员的,工地管理人员发生的一系列费用走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如果是本年发生的,调整一下科目就行了,若是以前年度发生的,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预售收入应计入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与业务宣传费的基数。前几年的预售收入可以计算扣除业务招待费、广告与业务宣传费。
3、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公司经费、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划分不同。
4、区别如下:开发间接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折旧费用、修理费用、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用、周转房摊销等。管理费用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5、开发间接费,不能列如开发成本下面的都是开发间接费,比如为工程前期填的费用。业务招待费费用、水电费用、劳动保护费、。。工资是列入成本的、折旧费也是列入成本的。
6、业务招待费,通常指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开展业务活动而发生的接待、招待等费用。这些费用可能涉及企业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的交往,或者是内部员工的某些业务活动的支出。从本质上讲,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获取业务、拓展市场、维护关系等目的而发生的间接费用。
1、需要区分该房地产企业发生“前期招待费用”时,是否属于企业筹建期(即自批准筹建之日至正式运营或试运营日之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属于计入管理费用—开发费,按新准则规定,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不属于筹建期发生的相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招待费。如果至年底没有收入。需不需要上缴企业所得税是要看应纳税得得额的。
2、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计入管理费用。但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由于土地*的税负较重,针对业务招待费的处理为:项目部、设计部、成本部、开发报建部计入了开发间接费用;营销部计入营销费;财务部、行政部、总经办等计入管理费用,像总部的管理人员应计入管理费用。
3、在房地产预售过程中,收到房款时的会计分录应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这反映了预售房款的实际到账情况,预收账款科目用于记录未完成的销售业务。
4、利息支出指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借入资金所发生而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及相关的手续费,但应冲减使用前暂存银行而发生的利息收入。开发产品完工以后的借款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费用指上列各项费用以外的其他开发间接费用支出。
5、业务招待费可以在无收入前入账的,不过最好不要做在管理费用里。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之前颁布的相关税前扣除办法,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是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而且在此限额内,只能扣除帐载金额的60%。如果你没有收入的话,不就是只能扣除0元嘛。
若公司账上业务招待费为6万元,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则税前准予扣除金额为实际发生额的60%,即6万元;若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税前准予扣除同样为4万元;若发生额为10万元,由于超出规定上限,只能扣除5000元,超出部分需要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需与职工福利费、差旅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费用进行谨慎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相关规定可得,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需注意的是,房地产销售部门产生的费用、工资、广告宣传费及招待费等并不应计入开发成本。这些费用属于销售与市场推广范畴,与项目开发直接成本无直接关联。正确区分并合理记录各类费用,对于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至关重要。
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是利润比较高的,同时支出也比较多。那么开发间接费用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开发间接费用有哪些 行政管理费用。
利息支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但需要注意这部分利息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发现场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咨询费等其他与开发产品组织管理相关的费用。
地产项目中开发间接费与管理费的重大误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概念混淆:误区:将开发间接费与管理费视为同一类费用,没有明确区分。真相:开发间接费是指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工程管理费等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的费用,而管理费则是公司行政管理、董事会费用等日常运营支出,与项目开发直接成果无关。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开发费用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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