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地产企业稽查案例,以及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案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A公司属住宿餐饮娱乐业,收入主要为现金,且有大量未开具发票的现金收入。B公司入账现金中90%以上为售房款,由于需要开具发票并处理收入,因此只有进账而无出账。A公司会计主管坚称账上显示的所谓“借款”可能为未入账现金收入的暗流,而B公司会计主管则称所有款项均为老板的私人资金,其中1000万元中的3笔250万元售房款无法分清。
老总提供的现金,在会计处理上通常被视为暂时借入的资金。具体入账方式是,首先确认公司现金增加,因此,在会计账簿中应借记“库存现金”。但因为这笔款项是由老总支付的,并非公司正常经营所得,所以应贷记“其他应付款——老总”。这样处理后,公司的账目上会显示这笔款项为暂时性负债。
首先,从资产类账户的角度来看,借入款项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等资产。因此,在会计分录中,借入款项时应当在借方记录相应的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表示资产的增加。具体的会计分录形式为:借:现金,贷:应付账款。这里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增加。
借:银行存款:当公司从投资者那里借入现金并存入银行时,公司的银行存款增加,因此需要在会计分录的借方记录银行存款的增加。这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增加。贷:投资者借款:由于这次交易是借入现金,公司的负债也随之增加。因此,在会计分录的贷方,需要记录为投资者借款或应付账款的增加。
现金:如果借款是以现金的形式借入,那么这笔资金会记录为现金科目的增加,表示企业或个人现金资源的增加。银行存款:如果借款直接存入银行账户,那么这笔资金会记录为银行存款科目的增加,反映了银行账户中可支配资金的增加。
如果款项是公司向老板借入的: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分录做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是正确的。因为这代表了公司从老板那里借入现金,形成了一项对公司的负债。同时,为了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公司应给老板开具收据或借条,以作为借款的凭证。
买了“学位房”却无法入学,往往是楼盘虚假广告宣传误导购房者。为严厉打击“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和教育局近日联合印发《开展“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房住不炒”的要求,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深圳特区报》消息,7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利用智慧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在全市开展学位房虚假宣传专项治理统一执法行动。行动共检查楼盘71个,检查房地产中介企业53家,现场责令改正14家,拟立案27宗。
月8日,西安住建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西安成为又一个严禁“炒作学区房”的城市。
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以强制企业履行纳税义务。 法律途径介入:在极端情况下,若企业拒绝履行纳税义务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介入,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因此,纳税人应积极配合税务稽查工作,提供准确信息,理解并遵守税收政策,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后果。
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如何应对税务稽查的知识,欢迎阅读。 确定好总体应对思路 接到自查通知后准备开始自查前,公司应该首先确立一个总体应对思路:是打算奋力反击还是束手就擒,是对着干还是顺着来?都不对,应该有个策略,不是简单的配合或不配合的问题。
税收强制措施:如果纳税人拒不执行税务决定书,税务机关可能会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以强制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法律责任: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税务机关可能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等。
房地产企业稽查案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案例、房地产企业稽查案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